新闻资讯

首页 > 新闻资讯> 行业新闻

生态环境部部署在全国开展夏季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行动

发布时间:2022-08-15发布人:生态环境部

   为确保完成“十三五”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,降低O3污染,生态环境部在充分调研基础上制定了《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》,部署在全国开展夏季(6-9月)VOCs治理攻坚行动。
 
  攻坚行动统筹疫情防控、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和打赢蓝天保卫战重点任务,扎实做好“六稳”工作,落实“六保”任务,坚持“三个治污”“五个精准”,全面加强VOCs综合治理,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高质量发展。
 
  坚持精准治污。在问题上聚焦当前VOCs治理中存在的源头替代不足、无组织排放严重、治理设施简易低效、监测监控不到位等突出短板;在时间上聚焦O3污染高发的夏秋季,以O3超标天数占全年70%左右的6-9月为重点管控时段;在区位上聚焦京津冀及周边地区、长三角、汾渭平原、苏皖鲁豫交界地区,城市数占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总数的28%,O3超标天数占全国总超标天数的70%;在对象上聚焦VOCs排放的重点企业、重点园区和企业集群;在措施上突出源头减排和过程管理,有组织和无组织排放控制并重,对全流程、全链条、全环节分别提出管控措施。
 
  坚持科学治污。我部将通过卫星遥感手段开展重点区域甲醛、氮氧化物等臭氧前体物遥感监测,筛选VOCs治理重点关注区域。充分运用走航监测、手工采样监测以及VOCs溯源分析等手段,确定重点控制的VOCs物质以及物种名录、行业名录、排放环节。在物种上聚焦到烯烃、芳香烃、醛类等大气光化学反应活性强的物质;在行业上聚焦到VOCs活性物质排放量大的石化、化工、工业涂装、包装印刷等行业以及油品储运销。在排放环节上聚焦到VOCs物料储存、转移和输送、生产工艺过程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以及敞开液面逸散。
 
  坚持依法治污。严格依法监管、依法治理,不涉及关停、错峰生产、应急管控等强制性措施,严格落实监督执法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,不搞“全覆盖”“一刀切”,最大限度减轻对企业正常生产的干扰。
 
  按照攻坚方案要求,7月-9月,生态环境部将组织开展夏季O3污染防治强化监督帮扶,组织专家团队深入重点区域、苏皖鲁豫交界地区以及其他O3污染防治任务重的地区,查找问题、把脉会诊,针对共性问题、突出问题等提出工作建议,指导地方优化VOCs治理方案,推动《方案》各项任务措施取得实效;紧盯工业园区、企业集群和重点管控企业,全面监督VOCs无组织和有组织达标排放情况,对发现的问题实行“拉条挂账”式跟踪管理,督促地方建立问题台账,制定整改方案,督促整改到位。
 
  此外,为加强对地方和企业的帮扶和指导,我部开展“送政策、送技术、送服务”活动。组织编写了面向企业的《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实用手册》、面向生态环境执法部门的《重点行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现场检查指南(试行)》、面向社会公众的《臭氧及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知识问答》等1套3本书籍,向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系统发放,并在部网站提供电子版下载链接。对企业实施差别化管理,对纳入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的企业减少现场检查频次,做到无事不扰。树立标杆企业,在政府绿色采购、企业信贷融资等方面给予支持。
 
  通过攻坚行动,推动我国VOCs治理能力进一步提升, VOCs排放量明显降低,夏季O3污染得到遏制,重点区域、苏皖鲁豫交界地区及其他O3污染防治任务重的地区城市夏季优良天同比增加,推动“十三五”规划确定的各省(区、市)优良天数比率约束性指标全面完成。


【文章来源:生态环境部】